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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德通专业视角:美国商标“主簿”与“副簿”注册,区别与策略全解析

2026-03-04 17:30:01 来源:互联网 阅读量 59

在全球化布局与品牌合规的浪潮中,不少卖家在商标注册时都会有或这或那的困惑:美国商标需要的使用证据到底长啥样?美标可以授权到欧盟店铺使用吗?今天,麦德通带大家逐一拆解这些核心问题,用干货扫清认知盲区,助您精准布局商标权益。

【问题一】申请美国商标所需的使用证据有什么参考标准?

  1. 来自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速卖通、eBay、Shopee 、官网、自建站等)的卖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产品实拍图:含logo的产品图片、各个角度的实拍图,不使用PS软件进行任何处理,JPG格式,像素在2000*2000之间,大小在5M以内;

  • 销售链接:需要的是纯英文、有下单链接、能够正常体现logo、以及正常售卖状态下的PDF文档,大小不超过30MB,PDF中包含该商品的链接可以跳转,打开PDF后左上角有保存该链接时的日期 ;

  • 订单截图:需要提供销售到美国的实际订单截图,英文界面,JPG格式,像素2000*2000范围内,大小不超过5MB,需要体现品牌名、产品种类、数量、时间以及价格,买家相关信息需要打码。

  1. 有在申请国家开实体店的卖家,需要提供带logo的产品图片、产品外包装图、销售实景图片(如店铺图片)、产品标签/吊牌图片(类似于服装店里,衣服上挂着的标明logo的吊牌)。

  1. 做对外贸易的卖家,需要提供进出口备案信息、海关出口报关单、采购订单合同、产品实拍图片(如果客户提供过来的资料是中文,需要做外文翻译)。

  1. 做服务行业(例如35类)的卖家,需要提供公司的宣传册、服务网页、宣传彩页、英文版的合作合同都可以,主要是要体现出来客户的商标有在美国使用。

【问题二】申请美标时只有xx类的使用证据,那么可以一起申请35类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35类商标的核心是保护为他人提供的商业辅助服务,并非具体的商品生产或者销售行为本身。至于是否需要注册35类商标,通常建议大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卖家只需要做xx类,那么只申请xx类即可,35类不投入商业使用的话不建议申请。

第二,如果仅仅是电商首页的官网,35类的使用证据是不足够的,容易面临下OA需要补交其他使用证据的情况。

第三,当卖家进行5-6年宣誓时,由于35类并不投入使用,容易面临商标宣誓失效,所以建议想要申请35类商标的卖家提供额外的使用证据。

【问题三】我有中国的商标证书,可以用来申请美标吗?

可以,但所持有的中国商标证书需要满足以下3点要求⬇⬇

  • 商标必须是有效状态;

  • 申请人、申请地址、申请大类、申请小类、申请商标名称图片需要保持一致(小类可以少,但不能超出所属国证书的小类范围);

  • 申请人国籍和商标所属国,即申请主体必须是中国国籍。

【问题四】美国商标申请需要什么时候提交使用证据?

美国商标的“使用证据”是维持商标有效性的核心环节,需在3个关键节点提交,同时附上真实的商标使用证据(如商品包装、销售截图、广告物料等),缺一不可。

  • 意向使用基础申请后:如果是以“意向使用”为基础进行申请,在商标公告后,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使用声明及相关证据。

  • 注册后第5-6年间:商标注册完成后第5-6年,需要提交商标使用宣誓和相关使用证据。

  • 每10年续展时:美标有效期为10年,续展申请需要与使用宣誓、使用证据一并提交,证明商标持续使用,才能顺利完成续展,延长保护期限。

【问题五】商标的副簿注册有什么区别?

  1. 主簿注册:要求商标必须具备固有显著性(如自创词汇、独特图形),或者通过使用已经获得第二含义(即消费者能将标志与特定主体关联),注册后享有完整法律效力,可直接推定商标的合法性与所有权。

  1. 副簿注册:针对暂缺固有显著性、但有使用和推广潜力的标志,允许在副簿注册,无需证明第二含义,但注册后不享有合法性推定权。

尽管通过副簿注册的商标无法像通过主簿注册的商标一样享有合法有效性和所有权推定,但注册仍有好处,主要包括:

  • 可有效避免其他容易混淆的相似商标进行后续注册;

  • 可用作提交外国商标申请时的基础依据;

  • 所有者可在商标旁配合使用注册符号“®”。

对于卖家来说,商标注册需要精准匹配需求,无论是国际商标体系的选择,还是权利的取舍,都需要结合自身业务场景、市场布局综合判断、麦德通建议大家在申请前仔细梳理使用范围、核心诉求。